我省蝉联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东部省份第一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0-05-13浏览次数: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通报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排名位列全国第二,蝉联东部省份第一。评价指标涉及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等3大类48项,评价结果直接关系到中央财政对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补助情况。2019年,在工作保障方面,我省着重完善政策体系,推进“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强化资源统筹,推进经济状况核对等信息化建设。在工作管理方面,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均为725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5.8%和8.2%;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520元/人·月,提前一年超过省定脱贫标准;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保障标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3.7%。在救助效果方面,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开展经济状况全量信息核对,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低保精准率达到99%以上,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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