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12 17:54   来源:厅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金融类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近期,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苏处置发〔2020〕5号),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宣传月活动。根据通知相关要求,请各金融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发挥推动行业自律规范的引领作用,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一、突出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并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积极开展针对性宣传。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要着眼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商务写字楼、高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确保宣传效果。

二、拓宽宣传渠道

要巩固拓展宣传阵地,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充分发动本单位成员、会员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丰富宣传形式

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飞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要将集中宣传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引导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投资要防非法集资、融资要防非法放贷”的心理预期。

四、掀起宣传热潮

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金融类全省性社会组织可在当天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宣传热潮。活动结束后,请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0前将好的经验做法、图片或影像等资料等发送至365600422@qq.com,我局将择优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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