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有所扶——大救助综合改革(张家港市民政局)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6-24浏览次数:

进入新时代,张家港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究和探索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弱有所扶”工作新机制。尽管张家港市经济比较发达,绝对贫困人口日益减少,但仍有部分相对贫困群体,譬如因病支出型家庭、新市民中的困难人群及低收入家庭等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系统化思维、一体化落实、推动构建“弱有所扶”大格局的形成。

一、突出救急难,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传统的社会救助以户籍为“门坎”,以收入为“标准”,这在保证流程严格的同时,也给部分群体的救助设置了一道“屏障”。张家港市围绕“弱有所扶”的目标,聚焦因病支出型、新市民、低收入群体,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打破“收入标准”、“户籍门坎”,进一步扩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范围。

(一)构筑“五道防线”,重点保障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建立了金字塔形的帮扶政策体系:一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性保障机制。二是构建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普惠型保障机制。三是针对十六类人群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四是开展村级医疗互助。通过“老百姓出一点、村里出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运作,对患病村民进行补助,增添一道保障防线。五是慈善项目帮扶。创设慈善项目,通过设立冠名基金和专项基金,帮助患病困难家庭走出困境。通过这五项举措,叠加帮扶,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创新新市民救助,积极推进同城化待遇。来自四面八方的新市民在张家港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他们当中弱势群体的帮扶,理应成为我们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多年来,我们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让新市民同本地居民一样有尊严、体面的生活,切实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让我们的城市更有温度。一是设立新市民特困救助基金。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因病、因灾的特困新市民给予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的临时性救助,打破了长期以来流动人口救助的局限。目前,已累计救助特困新市民445人,发放救助金155.2万元。二是实施突发意外事件综合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每年出资20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购买意外保险。目前,已累计理赔209例,赔付563.6万元。三是开展原籍重大自然灾害帮扶。完善新市民救助帮扶举措,将救助触角延伸至原籍地。汶川地震、雅安地震、鲁甸地震、盐城风灾等事件发生后,及时发放补助金,包车送新市民返乡,派工作组开展援助。累计捐献款物680万元,发放补助金230余万元。四是实施新市民积分管理。出台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着眼于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推进同城化。目前,约15万人次新市民参与积分管理,4.9万新市民子女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万新市民子女入读我市公办学校。

(三)聚焦相对贫困,积极实施低收入人群专项救助。建立低收入人群信息库,将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延伸至相对贫困群体。

二、突出常态化,健全救助工作机制

传统的社会救助工作由各部门分别实施,呈现“碎片化”特征。张家港市不断优化机制、创新载体,着力解决力量分散、资源分散等问题,编好织密民生保障网。

(一)一体化保障。成立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打破部门壁垒、户籍屏障,扎口救助资源,实现困难群众求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信息化管理。投入600万元,建立社会救助管理平台、新市民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救助管理平台实现民政、人社、卫计数据互通,着重强化大病风险预警和主动救助功能,并对接市级大数据中心,贯通市、镇、村三级。新市民信息平台与公安人口数据库建立通道,全面掌握出租、流动等信息,遇到急难险事,快速救助。

(三)网格化服务。组建300名村社区民政干事、960名专职协管员和4000余名信息员的网络化工作力量,走村入户,对全市困难人群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动态更新,打通救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突出社会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经济发展起来了,人民富起来了,与此同时涌现了一大批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他们也在关心身边的弱势群体,同时一些专业化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目前,全市注册登记各类社会组织达1017家,有持证社工2547人,平均每个镇有255个社工,一半以上村(社区)推行了全科社工,所有这些都为社会力量参与弱势群体的帮扶提供了有利条件。市民政局因势利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通过项目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一整套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的新机制。主要表现在:

(一)实施精神帮扶。今年将精神帮扶列入政府实事工程,投入400万元开展关爱服务,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化运作”的模式,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引导困难人群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参与社会共建。

(二)实施专业服务。今年,我们共梳理出4大类21个社会救助关爱项目,涵盖困境儿童、长者服务、健康障碍等方面,吸引25家专业社会组织承接。

(三)实施专业评估。规范项目管理,优化评估监督。聘请社工专家、高校教授对项目进行监测和指导;专业评估机构对救助项目开展督导、评估等工作,确保项目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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