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7月起,南京低保标准提高至945元/月
发布日期: 2020-07-02 11:24   来源:南京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每年7月1日都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明天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目前的900元/月提高到945元/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的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1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据了解,南京市从1996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已经21次提高低保标准,给全市困难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除了低保金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很多优惠帮扶政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减免,以及每年底的春节慰问。另外,在物价上涨过快时,还发放物价补贴。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每名低保对象每月获得的优惠减免约达400元以上,也就是说,南京市低保对象实际月人均收入已经达到1300元以上。

“今年疫情期间,考虑到我家的实际困难,政府把我纳入低保,每月可以领工资了。”昨天,栖霞区龙潭街道江畔人家社区低保户李明(化名)开心地对记者说,“下个月又要涨工资了,真好!”

今年50岁的李明,精神三级残疾人,家庭收入很不稳定。“我们实施重大疾病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单独进入最低生活保障,扩大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单独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托底功能。李明就是其中的一位受益者。”栖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向荣介绍。

城乡低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在精准扶贫战略中发挥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记者了解到,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同步建成小康”的工作思路,南京市在充分履行好兜牢民生底线工作职责基础上,重点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扶贫救助,较好地完成了兜底扶贫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南京市正着力解决在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除救助资源向低保叠加一元模式,进一步加强支出型和急难型贫困救助,并以政府救助为主,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参与,拓宽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专业机构”模式,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拓展信息共享比对范围,开发人脸识别授权,实现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核对,实施“先比对,后受理”,网上全程序审批,市域内代办转办,落实“一城通办”“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审批下放”等改革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