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汛期受灾困难群众,如何救助帮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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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受灾。为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紧急下发通知,部署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受灾地区民政部门将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的摸排核查,根据受灾情况和基本生活困难状况,适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同时,密切关注受灾群众,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 各地民政部门正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广泛开展巡查探访,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将特殊群体关爱保护落到实处。 此外,各地民政部门还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助工作,动员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心理抚慰、恢复重建等工作,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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