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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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多地河流湖泊处于超警戒水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坚决打赢防汛救灾主动战、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防汛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粮食安全、经济安全、 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十分 重要。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我省防汛救灾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精神,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引导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从指挥调度,配合相关部门有序 参与防汛救灾和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形成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强大合力。社会组织党员要积极参与“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 一线、党员冲在一线”突击行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带头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把参与防汛救灾作为 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分类指导,有序参与防汛 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坚持分类指导,推动各级 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专长,依法有序参与防汛救灾各项工作。鼓励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有序开展防灾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并积极参与重点目标巡护、风险隐患排查和群众转移、人员搜救、物资运送、道路疏通、志愿 服务等各项防汛救灾工作。鼓励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在依法有序开展救灾募捐基础上,加大对受灾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鼓励学术性、专业性和科技类社会组 织加强防汛救灾和遇险自救等科普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抗洪减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鼓励网络新媒体和宣传领域社会组织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防汛救灾期间的正面宣传和解疑释惑,共同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支持受灾地区的各类生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秩序。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灾情预警、群众安置、困难帮扶、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宣传动员等工作。 四、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宣传总结 各地要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严防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顶风违法违规的行为。做好防汛救灾期间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的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对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社会组织的政策支 持和社会组织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努力创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的良好氛围。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信息,请及时通过微信、QQ 工作群或邮箱方式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 jsmzshzz@126.com。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为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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