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中央财政支持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9 16:25   来源: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将我省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用于资助“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万元。

(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以及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项目总数不超过5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60万元。

(三)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总数不超过37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8年度检查合格;

2.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5.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

6.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民政局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地社会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须精心谋划,科学设计,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

3.各申报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

4.申报A类、C类项目的社会组织,需及时联系项目实施的省级民政部门并按要求申报。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克奇县、乌恰县,社会组织在申报A类和C类项目时予以重点考虑。

5.申报D类项目的应为具有教育培训职能和培训经验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培训对象为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专职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务必于8月3日前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10室,并同时将jio格式项目电子申报书发送至邮箱28190771@qq.com,文档名格式:单位名称+中央财政项目申报。联系人:严磊,联系电话:025-83590628。

四、其他相关事项

民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各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各单位、各社会组织至“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栏目下载。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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