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标后,江苏各地低保标准是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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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底,我省13个设区市全面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全省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71元/人·月,比上年同期增长6.3%。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兜底基础更加牢固。低保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10元(年标准7320元),较省定6000元扶贫线超出1320元。二是全面实现同城同标。按照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全面实现了以设区市为单位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三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苏中板块南通、扬州和泰州三市实现了低保标准统一,均为每人每月710元;苏北板块差距进一步缩小,五市低保标准在每人每月610元-670元之间。四是标准增长合理有序。全省平均低保标准占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体现了低保姓“低”、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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