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添翼,共筑希望
来源: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3浏览次数:

近年来,南通市儿童福利工作在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困境儿童保障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在今年疫情期间,市民政局迅速部署,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一、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民政局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一是出台了8个市级儿童福利领域防控规范性文件,转发民政部、省民政厅文件16个。疫情期间,全市无因疫情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出现无人监护、无人照顾等事件,全市5家儿童福利机构内66名儿童无一例确诊与疑似病例。

二是自2月8日起,组织全市7家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开通24小时救助保护热线,并在“南通发布”、南通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自公布以来共接到反映的个案4起,全部妥善处理。

三是对各县(市)区、儿童福利院、市未保中心疫情防控专项督查11次,指导各县(市)区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询访工作,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及健康状况,掌握动态数据。

四是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通民发〔2020〕7号),指导县(市)区摸底排查一线医务人员及未成年子女的个性化情况,列出需求清单,分类施策,最大限度地提供服务保障。

五是做好与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等社会资源的链接和配合,其中“江海舟”爱心基金的爱心人士与江海晚报“关爱一线牵”栏目联手,将平板电脑等物资送至困难学子手中。六是持续做好宣传引导,疫情期间全市共发表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做法与思考文章46篇,其中市本级31篇,县(市)区15篇。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

(一)建机制,实现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化

一是制定政策。联合公安、教育等8部门,出台南通市《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通民发〔2020〕3号),制度化落实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和结对帮扶机制。目前,海安市、如皋市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文件正在会签阶段,其他县(市)区正抓紧文件的制定。

二是部门协作。制定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便于部门间紧密配合,合力做好儿童关爱工作。

三是做好解读与宣传。印发“明天计划”政策解读500份,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同时下发《关于落实“明天计划”项目定点医院的通知》(通民发〔2020〕9号),落实各地诊疗和体检定点医院。制定了“明天计划”政策申报说明,细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四是及时定期排查。为有效落实省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印发《南通市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方案》,协调海安、海门两个地区先行做好精准排查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按照时序要求稳步推进。计划今年9月15日前完成排查,10月底前,查遗补缺,全面保障到位。

(二)建载体,实现困境儿童基础信息规范化

一是统计与汇总。一是每年按季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两类报表进行统计与汇总。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我市共有6类困境儿童7918人,农村留守儿童817人,无辍学、未登记户口和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

二是督查与整改。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市阳光扶贫系统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监护缺失类的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的录入和督查整改工作。

三是更新与完善。根据部、省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更新“江苏省民政综合业务平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系统”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据,做好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孤儿增减审核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建队伍,实现儿童福利工作网格化  

一是建立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均建有督导员队伍,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每个村(居)至少配备一名儿童主任,合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二是建立监督员队伍。村和社区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前哨,目前,全市各村(社区)普遍建立了监督员队伍,确保在第一时间走访排查、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协助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联络员队伍。市和各县(市)区分别依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队伍,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提高突发情况下的快速处置能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建立辅导员队伍。依托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爱心企业、“五老”爱心人士等建立辅导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辅导员4万多名,定期不定期组织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成长体验等活动,受到困境和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广泛欢迎。

四、有力推进项目开展

(一)多元化交流。一是参加全省举办的“寻找身边的感动”视频交流评比活动,拍摄了一部9分钟左右的专题片,从细微处入手,反映我市儿童福利领域感动的人和事。二是积极参加儿童福利司组织的“最美爸爸妈妈”精彩瞬间儿童福利机构采风活动,收集到高质量图片27张。三是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南通市“5.15”家庭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交流一年来贯彻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情况。

(二)标准化建家。一是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困境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的内涵,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实现有固定场所、有人员管理、有活动台账、有经费来源。据统计,两年内全市儿童“关爱之家”共开展活动120余次,受益儿童近5000人。今年现场审核今年全市新建的12家儿童“关爱之家”推进情况,筛选8家作为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其余4家作为市级“关爱之家”。对去年6家省级“关爱之家”提档升级,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目前全市共有为儿童服务社会组织25个,其中海安市1个,如皋市3个,如东县4个,海门市2个,崇川区8个,开发区7个。

(三)个性化服务。

一是组织实施好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19年全市255名儿童共申请“明天计划”项目资金40.7万元,2020年全市已有16名儿童申请项目资金20.1万元。

二是持续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本年度统计成年孤儿就学人数70人,拟申请助学资金70万元。

三是常态化开展“成长守护伞”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已有296人次成功申请补助金,发放补助金额共计92.6万元。

四是联合团市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希望有约 快乐成长”困境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地民政、团委等部门联动,开展系列关爱保护活动。

五是深化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联合市卫计委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5130”行动,为500名农村留守儿童发放健康服务包,培养100名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宣传员,为30名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健康大礼包。

六是充分发挥未保中心的阵地作用,开展了五届“爱出发”夏令营活动,累计300名未成年人受益,这一活动逐渐成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大品牌。

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

一是探索建立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完成与各县(市)区民政局数据接口安装,开发数据应用系统,探索网上申请审批、部门数据共享、政策编码入库、问题线上流转等功能。

二是会同医保、教育等5部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民发〔2020〕18号)。目前,海门市已于4月份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启东市文件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其他地区也在抓紧推进。为确保困境儿童医疗救助落到实处,配套下发《关于核对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内困境儿童名册的通知》,要求精准核实困境儿童身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与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就解决私自收留抚养弃婴(儿)问题工作流程进行沟通协调,形成了解决私自收留抚养弃婴(儿)指导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收养工作,全市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9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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