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提升能力 全力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8浏览次数:

近年来,宿迁市民政局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重点,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在全面覆盖、规范运行、提升实效上实现突破,不断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关爱保护新机制。2019年6月,将“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为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各县区也全部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本轮机构改革,在总体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市民政局专门增设了儿童福利处,加强了儿童福利业务工作力量。在乡镇(街道)、村(居)分别设立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的组织体系。

二、实施创投项目,形成关爱保护新格局。近年来,宿迁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由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100多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项目、“爱心暑托班”、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社区微创投等公益创投项目,项目惠及6.8万名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同时各县区也参照市里关爱保护公益创投项目的做法,在每个乡镇(街道)实施1个以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公益创投项目。

三、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关爱保护新平台。一是明确任务。2018年,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指导标准》,并与各县区签订责任状,明确年度各县区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任务,全市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儿童“关爱之家”92家。2020年,计划建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35个。二是创新模式。采取单位自建、部门帮建等方式建设儿童“关爱之家”。市、县(区)联席会议重点成员单位联系1-2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联系点,在人财物投入和工作开展上给予支持指导。同时,利用社会力量建设儿童“关爱之家”,实现投入模式的多元化。市慈善总会通过企业捐赠冠名方式,在仓集镇罗庄小学建成了全省首个慈善留守儿童关爱之家,为罗庄村及周边村庄212名留守儿童提供紧急介入、暴力预防、亲情维护等慈善服务。

四、注重基层基础,形成关爱保护网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市128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儿童督导员,1293个村(居)分别设立儿童督导主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回访、排查工作,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沭阳县推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网格化管理,合理划定村干部责任区和“三个一”职责,推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的精准落实,获省民政厅创新成果奖。2019年9月4日,我市“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零距离关爱”的有关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专报采用。二是加强数据动态管理。乡镇(街道)、村居按季度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按时更新”,切实掌握本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确保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规范,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传媒及新媒体宣传儿童关爱保障最新政策,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强化兜底保障,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9年,在建立孤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父母监护缺失和监护能力不足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困境儿童保障对象范围。各县区也全部出台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细则。2019年度机构养育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8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0元;父母监护缺失和监护能力不足儿童分别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80%、60%发放。2020年,在进一步摸清全市困境儿童底数基础上,加大保障力度,父母监护缺失和监护能力不足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100%发放,重病重残儿童按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50%发放。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文件。今年2月,已与财政部门会商提高市区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从7月1日起,统一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疫情期间,宿迁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区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条线对因疫情导致监护缺失或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开展摸排并及时提供救助,市局分管领导带队慰问市区范围内33户困境儿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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