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12-00237 分        类 专项规划 老龄事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2-02-01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        号 苏政发〔2012〕1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12-00237
分        类 专项规划 老龄事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2-02-01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        号 苏政发〔2012〕1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1 00:18   来源:省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对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根据《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本规划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阐明“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全省人口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十二五”人口发展环境(一)“十一五”人口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强人口服务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重要贡献。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受到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拥护,城乡统筹的世代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省内一盘棋。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3‰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3左右,2010年末常住人口为7869万人。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提高,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04‰,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率先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普及率达96%,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左右,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6%、42%。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才资源总量扩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占人才总量比重提高。

人口城市化水平继续提升。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2010年,城市化率达到60.6%。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2010年,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提高到90%。

人口福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十一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87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27万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新步伐。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深化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人口综合管理形成新的工作格局。人口计生部门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能充实加强,工作方式实现较大转变。探索建立统筹协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得到加强,人口、经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水平提高。

(二)“十二五”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人口发展的重要阶段。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人口总量持续增加的压力;另一方面,人口素质、结构与分布成为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人口总量继续增长,人口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强化。江苏人口基数大,低生育率与高增长量并存,政策内生育逐年提高,人口机械增长数量不断增加,流动人口成为人口规模增长的主要因素,预计“十二五”末人口总量将达到8200万人左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统筹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二是人口结构性矛盾加剧,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难度增大。第一,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徘徊。第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预计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80万左右,老年人口比例19%左右,成为全国老龄化进程最快的省份之一。第三,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口发展不平衡。苏南地区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苏中、苏北地区外出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留守老人和儿童精神慰藉与生活照料问题较为突出。第四,劳动力结构和产业结构变动不相适应。我省农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7%,但农业劳动力仍占全省劳动力总量的25%,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任务仍然艰巨。

三是人口素质问题突出,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第一,受多种因素影响,全省每年出生缺陷儿童约占年出生人口总数的3%-4%,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已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第二,生殖健康状况不容忽视。不孕不育人口比例呈现升高趋势,未婚人群、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亟待加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需求。第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较为紧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任务十分紧迫。

四是人口流动和迁移持续增加,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任务艰巨。到2015年,预计全省城市化率将达到63%。在城市化加快推进过程中,人口流动迁移出现新特点,城镇人口呈现多元化趋势。目前,我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中有近30%是流动人口,他们对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均等基本公共服务要求迫切,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

五是传统家庭功能呈现弱化趋势,和谐社会建设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家庭规模和功能发生较大变化。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并且呈现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趋势,单人、单亲、空巢家庭比例提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迫切需要采取综合政策措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从总体上看,“十二五”期间,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深化阶段,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从战略上把握好人口发展问题,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丰富、社会抚养比较低、人口流动活跃的有利时机,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十二五”人口发展总体思路、发展战略、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决策部署,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导向,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重点,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民生福祉,加快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强省战略和人口有序流动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努力形成人口数量平稳增长、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分布科学合理、人与自然和谐、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先导区。

(二)发展战略

1.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实现人口发展由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转变,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结构、素质、分布等人口自身各要素的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综合治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人力资源强省战略。全面贯彻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的方针,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将人口大省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省。加强生殖健康和优生促进工作,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和儿童抚养教育,积极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充分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人才建设,提高人力资本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

3.人口有序流动战略。深入实施城乡人口发展一体化,促进人口在区域、城乡之间有序流动。根据人居环境适宜性、土地和水资源承载力、经济发展基础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实施差别化人口发展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定期发布信息,促进人口合理集聚;加强流动人口科学文化、职业技术、道德素养的教育培训,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促使更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创新“大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和实践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理念,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2.坚持统筹发展。实行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要素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形成城乡一体、目标一致、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均衡发展。确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念,把握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统筹兼顾人口数量、素质、结构、迁移等各要素之间的平衡互动,不断拓展“大人口”工作格局,推进人口工作转型升级。

4.坚持创新发展。深化推进综合改革,不断加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载体创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四)目标任务

1.人口总量保持平稳增长。全省总人口控制在8200万左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左右。

2.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内。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体系基本完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全面改善,家庭保健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覆盖。2015年,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

3.人口结构动态优化。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115,重点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法规,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服务体系,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老龄服务产业加快发展。

4.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引导人口适度集聚和有序流动,优化调控流动人口规模,促进人力资源在城乡和区域之间有效配置,城市化率达到63%。

5.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形成体系。“大人口”管理工作体系、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建成,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基本覆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达95%。构建符合省情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家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十二五”人口发展的主要措施(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淮北地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完善政策。按照“总体稳定、城乡统筹、逐步完善、平稳过渡”的要求,从形成城乡一体的生育政策着手,积极稳妥地完善生育政策。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风险监测防控。调整完善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开发、男女平等促进、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引导人口有序流动迁移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家庭发展、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等方面的人口配套政策,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体系。

(二)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快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转变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优生促进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优生咨询、均衡营养的宣传指导,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完善出生缺陷一级、二级、三级干预体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重视对未婚人群、流动青年人群的生殖健康服务,加强0-3岁儿童早期发展的促进工作,抓好人口素质的第一道关口。

提高人口健康水平。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促进家庭健康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传播,关注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巩固义务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儿童早期教育,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为老年人提供更多老有所学的机会。

加大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全面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建设学习型社会,重视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推行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做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实行补贴,加快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

提升城乡居民文明道德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活动,加强新型人口文化的宣传倡导,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广泛参与经济建设的权力,使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和保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完善“责任明确、协调有力、治理有方”的综合治理机制。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政策,加大对实行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奖励扶助。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全面推行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动态监测。

(四)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优化人口分布。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协调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国土利用的关系,构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框架,引导人口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经济发展空间大的地区集聚迁移,实现人口合理分布、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深化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加大城市交通、水电气供应、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改善人居环境,吸引人口合理集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拓展就业和人口发展空间,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实施有利于人口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省级转移支付和以奖代投制度。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管理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定居、社会保障以及子女受教育问题,切实关注农村留守人口生活状况。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完善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健全完善老年人养老、医疗、服务、福利、护理等法规体系。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导作用。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方面的支持性服务功能建设,积极推进世代服务体系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

加快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稳定家庭养老功能,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失去自理能力高龄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产业的服务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国有、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制定实施扶持政策,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推广适合子女、老人就近居住的公寓建设模式,开展养老社区的创建活动。

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实施积极的人口老龄化政策,健全完善退休制度,探索弹性退休年龄,延长人口红利期。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延长老年人口健康年限。扩大培养老年人护理队伍,建设养老服务职业化队伍。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推进老年福利事业社会化。

(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完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稳定家庭功能,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生育关怀制度,推进奖扶、特扶和一次性奖励的提标扩面,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研究出台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

增进家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逐步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制定实施家庭发展政策提供依据。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新婚夫妻孕前优生、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教育、生殖健康、老龄护理等服务指导。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家庭福利的支出扶持,改善消费预期,缓解家庭在生育、医疗、教育、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增进家庭福祉。

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安康。开展家庭文化理论研究,深化人口文化内涵。利用重大纪念日及人口计生工作重大活动等时机,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构建新型家庭文化。推进省级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巩固和拓展宣传阵地,推进人口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七)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将残疾人基本康复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加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力度,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学就业。改善特殊学校教育办学条件,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共就业岗位,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水平。

四、“十二五”人口发展的重点工程全面做好“十二五”人口发展工作,如期实现建设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先导区目标,必须组织实施人口工作重点工程建设,提升促进人口发展的支撑保障水平。

(一)人口素质提升工程

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在全省城乡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人口部门牵头、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出生缺陷风险三级干预体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健全完善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覆盖城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作用,全面实施0-3岁儿童早期发展系列工程。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世代服务”体系提质工程,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拓展成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城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实施全省城区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新建或改扩建13个省辖市、55个城区、23个流动人口超过10万人的县城和100个人口超过3万人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成城乡一体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国家级、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服务机构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

加强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江苏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人口信息共建共享体系。与国家人口计生委“金人工程”相衔接,建立全省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开发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便民服务系统、公众查询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人口信息网络全覆盖。建立人口信息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现人口管理和服务网上运行。强化人口信息咨政功能,探索建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制度,提升人口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省级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实现均等化。加强流入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世代服务站(点)、流动服务车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实现全省和区域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

(五)家庭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幸福家庭建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性别平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实施幸福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在孕前优生促进、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老年健康保健、家庭营养指导等方面拓展服务职能,提高家庭成员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家庭保健的服务水平。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持续开展“百镇千村万户”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家庭创业致富、优生优育、助困养老、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程

切实维护妇女在参政、就业、创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全面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加强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男女性别平等。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为女孩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建立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和信息联动机制,加大打击“两非”力度,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孕期保健、服务和监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养老促进工程

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建立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和选择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高龄老人尊老金、无子女和失能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优先优惠政策,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特扶金动态增长机制,保障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老年父母优先进入养老服务机构。

五、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十二五”期间,要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水平,实现人口发展目标任务,必须不断创新和完善人口工作体制机制。

(一)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组织领导体制

建立健全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部门职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落实人口发展目标情况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坚持实行问责。建立完善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二)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体制

针对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的新情况,按照“大人口”工作思路,从人口管理体制改革入手,撤销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临时机构,在政府建立综合性的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部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强化部门统筹,建立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建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以流动人口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考核的制度。加强城市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人口网格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市民化待遇,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和安居乐业。

(三)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机制

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江苏“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人口规划对其他行业规划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建立健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法制体系,完善人口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深入研究人口发展与社会管理、公共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建立人口预警机制和人口评估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价,推动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发展政策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深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利益导向机制

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向利益保障机制延伸,全面兑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法定奖励,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制度,健全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形成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奖扶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统筹协调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培训、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制度,继续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大公益金规模,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

(五)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机制

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人口发展及家庭福利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十二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奖扶经费与人口计生事业经常性经费分项列支。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流入人口集聚地区的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

(六)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发展战略、重点措施与工程项目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规划引领项目实施,依托项目促进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省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部门人口信息交流,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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