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8-06 20:27      浏览次数:    字号:【


彭小年、魏然、邓盛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完善养老服务市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和建议,经与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基本情况与供需状况,明确着力方向与阶段性工作重点的建议。近年来,省民政厅以满足全省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民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14〕436号),要求各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应与城镇人口布局规划、居住区或社区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鼓励将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相邻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规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你们的建议,坚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发展导向,强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和专业性。结合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人口老龄化形势分析和动态监测,加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对各地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鼓励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到2020年底各设区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60%。扩大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范围,到2022年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按需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的养老服务。采取第三方抽查评价等方式,对全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行摸底和抽样调查,为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开展普惠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并给予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大力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始终将此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在全国率先统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对内资、外资养老服务项目赋予同等政策待遇,着力打破在土地供给、品牌连锁、举办人奖励、产权转让赠予等方面存在的制度障碍,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达到46.04万张,占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的68.2%。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发挥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号),不断强化督查督导力度,推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相关土地、规划、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政策落地见效。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企业。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鼓励慈善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督促各类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事业单位医院开办养老机构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按规定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到2020年底,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数达到70%以上。

三、关于构建养老机构、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居民小区等多方联动的养老服务机制的建议。近年来,我省积极引导各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打破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边界,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开门办院,为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在社区内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专业化服务。在街道层面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体,承担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机构和护理院及中央厨房的功能。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将医疗资源延伸到社区、居家、机构等各个领域,已建成702个家庭医生工作室,112家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全省589家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中70%具备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紧扣实际需求,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向医养融合倾斜,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一是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打通养老机构医疗人员职称晋升通道。二是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建设大中小型医疗机构医连体,落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改革,放大社区养老的社会效应,努力实现养老医疗服务全覆盖。三是推进“物业+养老服务”发展。鼓励各地探索物业与养老服务相融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延伸至家庭。四是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在街道建设具备长期照护、人员培训、产品展示等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内布局护理型养老床位,满足居家老年人的照护、护理服务需求。

四、关于规范引领养老服务机构和行业发展的建议。为了能给老年人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监管盲区,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建立服务标准、加大监管力度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监管机制。省级层面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33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行政监管能力。成立老龄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老年精神关爱、居家养老送餐、老年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并指导出台了一批地方性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快构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出台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能力评估、教育培训等养老服务标准,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创新社会化养老服务监管模式,省级层面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养老服务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五、关于创新养老模式和服务手段的建议。我省将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通信技术手段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对接需求网络。聚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健全“互联网+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网络,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南京市以打造“南京智慧养老服务APP”为依托,随时了解全市养老机构、助餐点的地址、剩余床位、服务价格、评估等级等信息,并通过软件“下单预约”,方便快捷。无锡市通过老年人定位求助、跌倒自动监测、安全防范报警等智能服务,有效防范老年人的各类生活风险隐患。苏州市通过互联网养老管家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线上养老咨询服务。二是完善服务网络,搭建以“虚拟养老院”为主要形式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养老服务的无缝链接。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虚拟养老院111个,涵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的数据库、12349为老便民服务热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紧急呼叫系统等服务功能,为老人提供包括紧急救援、家政服务、日常照顾、康复护理、家电维修、精神慰藉、法律维权和休闲娱乐等综合性养老服务项目。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力争通过3年时间认定30家省级智慧养老领域重点企业。推动《江苏省智慧养老建设规范》贯标工作,试点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形式多样的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六、关于强化养老保障服务的保障支撑的建议。近年来,我省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能力,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支撑。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支持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已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建议,积极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努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对在养老服务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致力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到2022年底,全省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3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1万名,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2020年底前,各设区市均建有2个以上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与入职补贴和服务价格挂钩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让其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在全省扩大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范围,到2022年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坚持“凡补必评”原则,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保养老服务资源惠及真正需要的群体。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热切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3日

联 系 人:刘莉莉

联系电话:025-83590556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