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民政服务机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9-21 21:38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中秋、国庆长假即将来临,日前,省民政厅印发通知,部署民政服务机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当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前研判各自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督促检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规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各单位要在两节之前,迅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之前在安全生产督查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各级民政机关要抓好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强化内部安全管理,认真细致开展民政事业单位专项检查。要充分利用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机构自查、隐患排查、检查监督。

通知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排查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各地要全面梳理安全保卫、应急值班、消防管理、食品卫生等各方面制度,及时补齐、修订空缺落后的制度,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演练、逃生自救等技能训练,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通过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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