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民政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 | ||
|
||
各设区市民政局: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在老年人服务保障、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任务,为贯彻落实方案要求,结合江苏民政实际,现就优化民政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工作,让老年人同步享受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的成果,晚年生活更加幸福便捷。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1月25日前)。各地要立即排查涉及老年人的各项民政业务及相关服务机构,确保保留线下办事渠道。没有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立即整治并设置;已经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进一步完善措施,优化服务流程,优先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1月27日前,各设区市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省民政厅。 (二)制定解决方案(2021年2月26日前)。对民政服务对象中的老年人,区分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教育背景、不同生活环境,开展智能技术应用需求及存在困难专项调研。强化问题导向,掌握了解在民政业务办理、养老服务领域中的突出共性问题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个性需求,坚持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原则,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要将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纳入各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 (三)保留传统服务方式(2021年2月5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保留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民政业务办理,养老服务领域服务事项人工办理、现金支付等传统服务方式。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农村留守等重点老年人对象,采取主动拨打电话、发放服务事项预约单等传统方式,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预约,按时上门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提供辅助代办服务(2021年3月31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在业务办理、事项服务中使用智能设备提供操作讲解和人工辅助。加大对重点老年人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积极提供物品代购、医疗机构预约挂号、预约叫车等生活代办服务。 (五)优化健康信息验证服务(2021年3月31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针对老年人到窗口大厅办理民政业务,入院探视、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活动等需求,接受有效纸质证明,强化工作人员“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验证辅助操作。对有外出需求的老年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上门助老服务组织等可提前帮助查询并制作保存老年人“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图片,提供给老年人在外出示使用。 (六)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9月30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针对解决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困难开展宣传和培训,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开设培训课程。通过现场讲解、演示操作,编发简易操作手册、视频教程等方式,普及移动支付、网络社交等软件操作,帮助老年人熟悉掌握智能手机使用,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设备和风险鉴别应对的能力。同时,对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护理员、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等进行智能产品使用培训,提高自身智能产品操作能力水平,更好地培训和帮助服务对象使用智能产品。 (七)加快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对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客户端、业务办理软件等应用进行适老化改造,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和获取信息的需求,优化界面交互操作,提供内容朗读、语音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更加便于老年人使用。 (八)推进新型智能设备应用(长期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等工作。推广在老年人生活及活动场景中,配置应用手势控制、语音控制等简便操作的智能设备、适老化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强化突发应急救援“一键呼叫”,长备电、低能耗、无感型行为检测、健康监测等智能设备的运用,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卫生健康、教育、工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开展解决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困难具体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介绍民政服务领域智能服务和传统服务并举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倡导家庭子女、亲友关心关爱老年人,辅导帮助老年人熟悉掌握常用智能设备的操作使用;鼓励引导更多社会成员立足工作岗位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各类场景中应用智能技术的困难,营造家庭社会共同关爱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各地在推进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可及时联系报送省厅养老服务处。 联系人:陈栊;联系电话:02583590533,13327803223。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1月15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