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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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为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指导全省社会事务民政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印发《江苏省救助管理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殡葬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婚姻登记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江苏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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