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南京开展跨区办理婚姻登记试点 结离婚登记、补办证均可预约
发布日期: 2021-01-04 09:58   来源:金陵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20年12月21日起,我市开展跨区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已办理了252对。其中结婚101对,离婚139对,补办结婚证12对。

据了解,一方户籍在南京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行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不过,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民政部门提醒,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婚姻登记预约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跨区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App  预约申请。

目前,我市跨区办理系统运行正常,市民可提前预约申请办理。

记者另悉,根据民政部通知,离婚冷静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要求,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后,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冷静期30天满后,必须双方都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未亲自到场、只有一方到场、或逾期领取的,都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后依然申请离婚,需要再等待30天的审理期,最后才能拿到离婚证。婚姻登记处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今后胁迫结婚受迫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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