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江苏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宁召开
来源:江南时报 发布日期:2021-02-01浏览次数:

1月31日下午,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南京召开,总结2020年及“十三五”全省民政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江苏民政将继续聚焦“一老一小”,在提质提效中增进民生福祉。

增强兜底功能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介绍,2020年,全省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89万通过低保或特困供养脱贫,占比达35%。重点监测对象中,29.2%的易返贫对象和24.5%的易致贫对象纳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2021年,江苏将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兜底功能。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新修订的低保工作规程,重点抓好“单人保”、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的落实。完善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强化分散供养人员的照料服务,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制定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完善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

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调整当年度低保标准。制定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形成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

为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吕德明介绍,2020年,江苏民政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强化家庭养老支持,推进“原居享老”。推动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为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强街道层面社区养老设施建设,35%的城市街道按标准建设具备日托、全托、培训、评估、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稳步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品质。

持续增加护理型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4%以上。稳固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特困供养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程,改造提升100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深化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办好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强化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建设100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

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强化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贯彻落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关爱”的儿童福利工作新格局。

全面落实精准保障。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广“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做法,健全困境儿童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精准识别、分类施保、应保尽保”。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政策。

完善预警排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动态管理。聚焦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需求和发展需求,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儿童关爱保护。

加强儿童“关爱之家”运行管理,建设100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

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江苏培育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15个、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2个、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3个、优秀社区工作法7个。今年,江苏将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和跨村(社区)民主协商实践,大力发展“微自治”。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拓展“三社联动+”,设立一批省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观察点,评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和优秀社区工作法。要优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

贯彻落实省两办即将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深化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提高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水平。总结提炼一批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做法与经验。

完善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等薪酬管理和激励制度,扩大“全科社工”覆盖面。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深化“智慧社区”建设,培育“互联网+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街道服务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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