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名在新时代“复活”(扬州市民政局)
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11浏览次数:

扬州市用“好地名”注解“好地方”,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艺术性表现,激活历史记忆,让老地名在新时代焕发了新活力。一是在地名使用中体现历史文化。扬州自古有“月亮城”的美誉,还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等名句。在新城地名规划时,以“月”和“鹤”为系列命名了一大批桥名,集中编写成《扬州地名掌故》。二是在城市建设中保留老地名。在命名新道路时保留老地名,并通过道路、广场、社区命名的形式再现。三是通过法规制度保护老地名。2017年修订实施《扬州市古城保护条例》和《扬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历史地名作为保护内容写进两部法规。2016年,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制度,编制扬州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同年公布首批810条扬州历史地名保护名录,2020年公布276条第二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四是运用新媒体让老地名“活”起来。2020年,市民政局推出地名文化系列宣传片《巷陌笙歌》,目前,网络点击量数十万,并获学习强国平台热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