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1-00217 分        类 政策文件 社会组织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1-03-23
标        题 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苏社管〔2021〕5号 主  题  词 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1-00217
分        类 政策文件 社会组织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1-03-23
标        题 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苏社管〔2021〕5号
主  题  词 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3 10:55   来源: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部署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明确了总体目标、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民政部部署,确保“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在我省取得实效,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五个严禁”,围绕“四着力一全面”,重点抓好“五个一批”任务落实,坚决制止“乱收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强化节俭办会意识,降低涉企收费规模,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着力减免一批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着力降低一批收费。会同和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统筹考虑会员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三)着力规范一批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按照“专项行动”要求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着力查处一批收费。会同和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五)全面通报一批收费。通报表扬一批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时间步骤

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到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传达部署(完成时限:4月中旬前)。各级民政部门依据“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层层传达部署,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充分认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完成时限:8月底前)。各级民政部门结合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落实收费规定,结合行业特征和协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减免、降低、规范等收费举措,向会员企业及社会公布,及时报送“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成效。通过年检、抽查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投诉举报多、涉企收费多、收费盈余多以及承担行政部门委托事项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违法收费行为的及时进行约谈、曝光和查处,对规范收费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和通报表扬。加强专项行动和收费情况分析,及时做好总结报送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完成时限:10月底前)。省民政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各地及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重点验收各地是否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是否制定计划措施,是否取得实际成效,对不规范收费是否进行了有力整治,对违法违规收费是否进行了坚决查处,对反面典型是否进行了全面曝光,对正面案例是否进行了及时宣传。重点验收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积极参与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是否减免、降低、规范了收费,是否为行业企业减轻了不应有的费用负担。结合综合抽查验收和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有经验成效、有问题不足、有对策措施的全省面上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紧扣重点,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推动“五个一批”目标任务落实为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推进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针对不同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实施分类指导,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省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树立大局意识,践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办会宗旨,积极参与“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主动减免、降低、规范收费,勤俭节约办会,减轻企业负担,在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责任担当。

(三)多措并举,综合监管。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信息共享和推送力度,推动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要求履行相应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重点查处违法违规乱收费和企业投诉举报多的行业协会商会,推动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不规范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整改;着力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会员企业减免收费,动员收费盈余较多和收费标准偏高的行业协会商会降低收费,整合业务范围相近会员重合度高的行业协会,减少多头收费。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请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相关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典型案例实时进行宣传,对存在的矛盾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认真梳理情况,做好本地“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请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结合2020年度年检工作,在年检报告中如实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附件2),各地民政部门可通知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同步结合年检工作进行填报,也可自行确定其它统计方式。

联系人:张云峰 025-83590603


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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