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民政“温暖使者”推荐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5 14:47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掘全省民政系统各业务领域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展现民政作为,彰显为民情怀,进一步扩大江苏民政的社会影响力,弘扬向上向善的社会正能量,拟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温暖使者”推荐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温暖使者·大爱民政”为主题,聚焦民政基层一线的先进人物,通过广泛征集,发掘宣传身边典型、暖心故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江苏民政人为民爱民的深厚情怀,增进社会公众对江苏民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8月。

三、选树对象及条件

拟选树一批来自一线,在民政系统内从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残疾人服务、婚姻、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区划地名等管理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人物,或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民政工作、提供民政服务的先进典型人物。

选树对象应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本职,乐于奉献,一以贯之、用心用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具有扶弱济困、为民服务的暖心事迹和温情故事,得到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能够体现真挚的人民情怀和大爱精神。 

四、活动内容

(一)发起一轮集中征集。面向社会公众和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组织开展“温暖使者”征集推荐活动。广泛发掘各民政业务条线能感染人、打动人、激励人的典型人物,总结提炼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

(二)开展一次互动活动。举办“江苏福彩杯”我心目中的“温暖使者”随手拍大赛(通知另发),鼓励社会公众用图片、小视频等记录身边民政人的“温暖瞬间”。对投稿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奖奖励,对随手拍活动征集到的人物,择优纳入候选范围。

(三)制作一批宣传产品。策划设计系列公益海报、短视频、H5等融媒体产品,借助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用个性化制作、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的方式进行推介,激发情感共鸣,增强内容吸引力、感染力。

(四)策划一组采访报道。邀请中央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对推选出的“温暖使者”进行集中采访,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生动展现江苏民政人为民爱民的精神风貌,积极点赞他们平凡中见初心的精彩人生。

(五)打造一个专题网站。在江苏民政网开设“温暖使者”选树宣传活动专题,通过多媒体方式,对入选对象及事迹进行展播展示,打造成社会公众了解民政的窗口、全省民政系统学习教育的阵地。

(六)开辟一档杂志专栏。在《江苏民政》杂志推出“温暖使者”特别报道专栏,分类、分批刊载入选对象的先进事迹,持续发挥先进人物的教育引领作用。

(七)举办一场发布活动。“七一”前后,对推选出的全省民政系统“温暖使者”进行集中发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进行事迹报告,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引领和精神激励作用,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进一步放大活动影响。

五、实施步骤

(一)基层推荐(3月25日-4月30日)

发布征集公告,邀请媒体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全省民政系统进行集中推荐,并面向社会开展随手拍活动。各设区市民政局、厅相关直属单位按要求推荐并报送材料。

(二)筛选审核(5月1日-5月15日)

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以及随手拍活动征集到的优秀典型,由省民政厅组织进行筛选审核,形成候选名单。

(三)审定公示(5月16日-5月31日)

厅党组会审议确定江苏民政系统“温暖使者”选树对象名单,并在江苏民政网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公示。

(四)展示宣传(6月1日-8月31日)

组织媒体记者对相关人物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设计制作公益海报、短视频、H5等融媒体产品,在江苏民政“一网两微”连载发布,并策划举办专场发布活动,向社会宣传推介。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温暖使者”选树活动是讲好民政故事、展现民政担当、传播民政声音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激励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营造江苏民政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和厅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征集推荐和学习宣传工作。 

(二)广泛发动,积极征集推荐。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本地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基层民政工作者和民政服务对象积极推荐,深入挖掘各业务领域基层人物的先进事迹,捕捉身边人的感人瞬间,注重通过“小故事”折射“大民生”、“小切口”反映“大情怀”。各地推荐名单应逐级上报,由设区市民政局负责统一筛选审核和汇总报送。每个设区市向省厅推荐的名额为10-12名,推荐对象要尽可能涵盖所有民政业务领域。省伤残人康复中心、民康医院、老年公寓推荐名额各2名,直接报送省厅。

(三)严格把关,规范材料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选树条件进行推荐,切实把好人选的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事迹关、材料关,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事迹真实感人,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报送省厅的推荐对象要经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一张工作照片(事迹材料要鲜活生动,注意呈现人物故事的闪光点,富有感染力,能够引发社会共鸣)。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纸质件寄送至省民政厅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jsmztg@163.com。

(四)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把选树“温暖使者”的过程化作砥砺初心使命、弘扬为民服务“孺子牛”精神的过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泛组织开展向“温暖使者”学习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永葆为民初心、勇担时代使命,激励广大基层民政工作者扎根民政沃土、爱岗敬业奉献,营造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的浓厚氛围。


附件:江苏民政“温暖使者”选树对象推荐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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