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4-15 11:25   来源:社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以及《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精神,决定成立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具体包括:研究制定评估指标、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委员会组织架构

(一)评估委员会(19人)

主  任:

周恒新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

骆宇飞  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省委“两新”工委办公室)处

长(主任)

张  燕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史晓明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委  员:

杜良灿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张耀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黄  曦  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副处长

徐  昀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民间交流促进处副处长

单海君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副处长

冯异香  省科学技术协会学术部二级调研员

何国军  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部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张  曙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社会学系系主任、教授

倪咸林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袁天舒  江苏省银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福德  江苏财鑫教育培训中心董事长

倪红娟  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正处职)

陈  澄  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办公室主任

张英姿  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郭少伟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复核委员会(7人)

主  任:

钟  萍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主任:

王  晔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陈菲菲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委  员:

孙国栋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马  雷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刘  伟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刘  祥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注册会计师 

相关部门及单位的专家由江苏省民政厅聘任,聘任期5年。

三、办事机构及职责

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燕同志兼任。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所在单位及时报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整。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评估程序和实施方案;受理社会组织的评估申请,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公示、发布评估结果;承办评估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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