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让法治成为殡葬事业发展的“最硬内核”——《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04- 19 11: 41 来源: 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逝有所安”既是百姓关切之事,也是政府分内之责。清明节前夕,《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出台,标志着我省殡葬改革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也为民政部门更好履行殡葬管理职责、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基本殡葬服务的有效支撑。此次《条例》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突出了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从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考核等方面细化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条例》明确,各级政府要为户籍居民提供遗体接运、火化、节地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并规定民政部门在编制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当优先考虑公益性骨灰堂以及节地生态安葬项目,统筹安排公益性公墓建设。这些法律制度安排,为各地民政部门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搞好设施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规范管理服务的有序指引。《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细致规定遗体骨灰处理、殡葬服务运营、丧事活动管理等内容,涉及经办流程、管理规程、服务规范、禁止行为等各方面。对于殡葬服务单位,《条例》就墓位格位供应、定价收费管理、维护基金设立、年度报告报送、应急预案编制等逐一做出详细规定。对于民政部门,《条例》就发布安葬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殡葬祭礼仪规范指引、建立殡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也提出明确要求。这些从实从细的规定,将有力促进殡葬管理服务更加有序、更为规范。 

整治突出问题的有力武器。散埋乱葬、私建乱占、违规经营、强制收费等一直是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监管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条例》着力用法治力量破解难题,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将殡葬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同时,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并细化了检查措施、举报处理、追责问责等规定。针对各项违法违规行为,《条例》还明确了执法部门和处罚措施。这为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增添了重要保障。

“法律的权威在于法之必行”。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宣传《条例》的传播者、贯彻《条例》的践行者,以良法促善治,以落实促提升,真正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殡葬治理效能。当前,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宣传,把《条例》精神吃透、政策界限把准、任务要求搞清,为《条例》施行营造良好氛围。要抓好《条例》的任务分解,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充分利用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对照条款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加快形成条例实施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扛起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统筹设施建设,通过完善供给、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

法治护航启新程。相信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江苏殡葬事业定能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以更大作为、更实成效,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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