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创新“323”工作机制 激发基层民主监督活力
发布日期: 2021-04-28 10:38   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探索建立“三责一体”联督机制。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其他村级组织之间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村党组织书记领导下开展党内日常监督工作,接受驻村勤廉督导员监督指导,在镇(街)纪(工)委的业务指导下规范履行监督职责。2017年实行联督机制以来,全市对121个村务事项提议进行政策把关,叫停或纠正91项,督促910个集体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为村集体增收1250.77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双轮驱动”模式试点。在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同时,在靖江市新桥镇创新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监理”“双轮驱动”模式试点,鼓励乡镇(街道)培养专业的农村财会人才,实行村级财务制度化管理,大力制约经济活动的随意性,有效化解基层干群矛盾,筑牢农村财务风险“防火墙”。

三是务实推进“三治合一”治理体系。以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抓手,编撰《泰州市乡村治理的创新与实践》,召开姜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村务监督和民主管理成熟经验。通过民主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民情发言人和社区论坛等协商民主形式,鼓励村民参与村务监督,实现治理内容大家提、治理方式大家议、治理效果大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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