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调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 2021-06-28 10:17   来源:徐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6月24日,徐州市政府召开调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新闻发布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自7月1日起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和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670元,月增2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2522元调整到2643元,月增121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由1640元调整到1719元,月增79元。城市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护理标准为641元,基本生活费加照料护理费两项标准共计1579元,比上年标准月增69元。至此,徐州市已连续14年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和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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