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 提高兜底保障“加速度”
发布日期: 2021-06-28 10:17   来源:淮安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积极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淮安市从理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管理体制机制出发,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放”权力。采取县区授权的方式,将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目前,淮阴区、洪泽区已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全部下放到镇(街道)审批;其他县区将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临时救助下放到镇(街道)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核审批时限,提高救助效率。

“简”程序。全面推行“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办事模式,通过提交“一证一书”(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申请救助;镇(街道)在对救助申请作出的审核意见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快”响应。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救助领域的运用,发挥村居干部、网格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作用,建立群防群助工作网络,畅通主动发现渠道。涟水县将各镇(街道)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网格员、爱心人士组织起来,建立了一支2500人的“民情直报员”队伍,社区村组全覆盖,活跃在基层一线开展政策宣传、监督评议、走访排查、反映诉求等工作。

“缓”退出。对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低保家庭,自收入发生变动起的6个月内保留低保待遇,原低保金和其他优惠政策不变,帮助群众稳定脱困。

“暖”服务。指导县区组织开展“社会救助集中接待日”活动,对困难群众救助诉求采取“急难”速办、“普通”快办、“重大”会办的方式分类处理,确保政策规范落实到位、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群众关心关爱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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