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28 10:27   来源:厅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全省范围内选树一批养老服务领域优秀典型,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养老护理员的良好氛围,为我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号)等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和范围

(一)评选时间

2021年6月17日—10月

(二)评选范围

在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二、评选标准及要求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劳务实、甘于奉献;

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本人无违法违纪情况;

3. 在养老护理员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

4.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严谨细致,严格遵守养老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养老服务专业技能;

5. 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出色的工作实绩或感人事迹;

6. 所在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证照备案资料齐全,同时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以及护理员本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联合惩戒名单范围;

7. 长期(5年以上)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受到国家、省、市表彰或参加培训获得优秀成绩,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养老护理员可优先进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7日—6月24日)

利用省市县三级文明网和民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报纸、广播、微博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活动知晓度与参与度。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民政部门要积极动员所辖地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参加评选,相关养老服务机构要做好内部宣传,鼓励引导优秀的养老护理员参与评选活动。

(二)报名推荐阶段(6月25日—7月9日)

各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根据评选标准,对有意向参评的养老护理员在认真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向所在地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和民政部门进行申报参评。参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2021年度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见附件),表格内容要表述准确、突出重点,如获得相应荣誉,应附上有关证书、奖状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和民政部门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填写部门意见,将参评资料于7月15日前报送所属设区市委宣传部和民政部门。设区市委宣传部和民政部门在进行认真考核考评后,遴选不超过10名候选人于7月31日前报送至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省养老服务中心、省老年公寓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直接报送。

(四)专家评审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8月10日前,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组建评选委员会,对各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选出2021年度“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人选建议名单。

(五)结果公示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经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后,在江苏文明网、省民政厅网站以及相关政务新媒体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正式确定2021年度“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人选名单,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六)事迹宣传阶段(9月—10月)

组织相关媒体对最美养老护理员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通过设计制作公益海报、短视频等方式,在江苏民政“一网两微”连载发布,并策划举办专场发布活动,向社会宣传推介。9月底前,在第十届江苏养老服务国际博览会上举办专题访谈活动,向全社会展示江苏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风貌风采和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展现养老护理员爱心匠心、提升养老服务工作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部署、规范组织,认真做好征集推荐和推广宣传工作。

(二)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推荐人选业绩要突出、事迹要生动鲜明,在所从事的为老服务中能产生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报送省级的推荐对象须经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的真实性。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民政部门可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对评选出来的最美养老护理员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同时,通过相关宣传引导,激发广大养老服务工作者立足岗位、爱老敬老的工作热情,营造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根据评选程序时间节点,做好人员名单的遴选申报。2021年7月31日前,各设区市将人员候选名单及申报表(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6份)报送至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联系人:省委宣传部胡红忠,18118998683;省民政厅姜芳,联系电话:025-83590542;纸质件寄送联系人:省民政厅姜芳,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电子稿请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杨余德,联系电话:025—84477219,15805150487,14320430@qq.com。


附件:2021年度江苏省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表.docx



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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