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四项举措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
发布日期: 2021-06-29 11:06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压实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责任,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同时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到2025年底,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70%。

二是全面下放特困人员确认权限。持续深化特困人员“放管服”改革,将特困人员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至二季度末,已完成全市(含江阴、宜兴)74个乡镇(街道)权限下放工作。

三是完善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建立与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目前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525元,2021年提标工作正在筹划,我市特困人员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四是健全有关部门合作保障机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不断提升供养水平;协调卫健部门为特困人员提供必要医疗保障,及时提供救助;协调住建部门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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