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四项举措保障2.1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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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淮安市民政局采取四项举措,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制度化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进一步编密织牢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安全网,有效保障全市21383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吃、穿、住、医。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供养政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进一步压实各级民政部门和镇(街道)责任,确保各项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到位。该市从7月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统一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同时,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照料护理人,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二是持续加大集中供养工作力度。全面动员特困人员特别是失能半失能人员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切实解决特困人员生活和照料护理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市特困供养对象中,失能半失能人员共计2497人,其中921人在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全市现有敬老院106个(其中农村敬老院99个),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已建成4个,预计年底共7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3个,预计年底共16个,基本生活、医疗、文化娱乐等设施齐全,为特困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是不断细化照料护理服务内容。对于不愿意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做好衣、食、住、取暖、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经本人同意,由镇(街)委托其亲属、村(居)党员干部或志愿者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 四是着力健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协调卫健部门为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诊疗救治;协调医保部门为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协调住建部门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保障;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不断提升供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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