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基金会可以依法依规依章程设立分支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