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明确,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需“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