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颁布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函〔2012〕125号)以及江苏省民政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苏民规〔2015〕1号)和《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组织日常监管的通知》(苏社管〔2017〕23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