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省委、政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