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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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我省脱钩改革部署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购〔2016〕36号)要求,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通过机构分离、职能分离等措施,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利益链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提升行业服务功能,转变为合格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二是公平对待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改变传统的“养人办事”财政拨款支出方式,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性垄断,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力量之间公平有序竞争。通过竞争,一方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一方面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发展。 三是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根据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尽可能将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在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 四是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流程和方式。充分考虑相关公共服务特性,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创新购买方式。同时,加强政府对提供服务过程、结果和资金使用效果的全方位监管,注重绩效考核,推进信息公开,规范购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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