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可以开展职业资格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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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精神,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资质认定。已列入《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苏人社发〔2019〕115号),且经有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资质认定相关工作并收费的,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收费政策。按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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