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多措并举 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 2021-07-28 09:58   来源:宝应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加强散居特困半失能、失能对象照护工作,保障和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以来,宝应县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人员动态管理、规范资金发放,真正实现散居特困半失能、失能对象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生活有人照护。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散居特困半失能、失能对象日常照料护理工作制度,建立享受照料护理人员动态管理、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散居特困半失能、失能对象照料护理服务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600元,资金按季度拨付给服务机构或打卡发放给从事照料护理工作人员。目前,全县享受照料护理的特困人员230人,其中半失能146人、失能84人,上半年已发放照料护理经费53.8万元。

二是开展定期核查。各镇(区)每季度、村(居)每月对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特困人员实际被照料时间、检查服务质量、查看相关服务记录,每月汇总统计服务情况。县民政局不定期开展抽查,并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引入第三方进行核查,全年拟核查包括失能、半失能在内的特困人员900多人,占散居特困人员的25%以上,以保障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规范照料护理工作。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各镇(区)根据定期核查结果,及时掌握散居特困人员生活状况、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开展服务的质量,及时申报新增人员,核减退出人员,调整自理能力类别,核准照护费用;县民政局及时进行抽查、评估,按要求审核、批准镇(区)动态调整方案,每季度初核拨上季度照护补贴经费。上半年共新增照料护理特困人员23人,核减31人,畅通了进出渠道。

四是规范服务行为。严格落实由镇(区)社会事业局、村(居)委会、照护服务人员(机构)、特困对象签订的照护服务“四方协议”,根据散居特困人员需求,明确照护服务项目,定期开展服务工作;根据镇(区)、村(居)核查记录,县民政局、第三方核查机构反馈的抽查情况,作为结算照护费的凭据,严格服务质量考核;各镇(区)按一户一档要求建立照料护理特困人员档案,将申报审批材料、照护协议、照护记录、照护变更信息等资料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利用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