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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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特别是组织结构紧密、党员人数较多的,要按单位组建,做到应建尽建。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要本着就近就便原则,通过行业、区域统筹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进行领导或指导。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创新园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等区域,可以打破单位行业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途径,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为建立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组发〔20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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