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民政“十四五”规划出炉 20项指标“6+1”体系“剑指”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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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江苏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协同民政”“智慧民政”全面建成......8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高质量建设现代民政,着力打造江苏民政品牌,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查阅发现,《规划》提出了20项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突出体现群众需求、托底保障、攻坚克难,比如:有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县(市、涉农区)农村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数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发放率等,是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的指标;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率、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全省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等,是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指标。 立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能,《规划》设置了“十四五”江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即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的“6+1”体系。 建设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城乡统筹、政策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困有所救、急有所应、难有所帮、弱有所扶”的“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温情社会救助改革、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加快基本民生保障管理服务转型升级、做好援藏援疆和对口协作等。 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品质优良、区域均衡、监管有力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养老服务机制,形成供需有机衔接、事业产业协调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积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等。 建设高质量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关爱保护、增强服务能力,不断实现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更多儿童拓展,服务内容由托底保障向健康成长拓展,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构建江苏特色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强化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全面规范收养等。 建设高质量社会力量参与体系 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完善综合监管机制,畅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推动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社会力量发展新格局。 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创新,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提高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效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志愿服务事业、福利彩票事业发展等。 建设高质量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坚持深化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建设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优化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增强社区现代治理能力、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行城乡社区智慧治理、深化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和创新等。 高质量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便捷可达的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形成专项社会服务有效供给、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有序衔接、宣传引导与监督管理有机协调的工作格局。 优化行政区划与界线管理、加强地名规范管理与地名文化保护、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深化殡葬改革等。 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支撑体系 抓住关键要素,突出法治化规范引领作用、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智慧转型步伐,为高质量现代民政提供有力支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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