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把群众“盼的事”纳入要“干的事”!江苏民政“十四五”规划发布
来源:交汇点    发布日期:2021-08-27浏览次数:

8月27日,《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出炉,把群众和基层“盼的事”,作为“十四五”民政要“干的事”,描绘了未来五年江苏民生福利发展的新愿景、新目标,提出了多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改革举措,送出实实在在的“民生大礼包”,为江苏百姓幸福生活“加码”。发布会上,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详细解读了规划内容。

更全周期:

谋划1850万老人的最美夕阳红

根据最新公布的“七普”数据,江苏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超过1850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1.84%。迈入“十四五”,规划特别提出,要强化家庭养老政策支持,政府将通过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开展子女亲属护理技能培训、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设置家庭“养老顾问”、开展短期照料“喘息服务”等方式,给予家庭养老相应的政策扶持。规划明确,五年内要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各地要发展具备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让养老服务更加可感可及。通过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江苏省要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物业+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等创新机制,缓解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不足矛盾。

为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根据规划部署,到“十四五”末全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要不低于70%。兜底性养老服务覆盖率要达100%,服务对象包括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全省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物质+服务”:

分层分类保障低收入人口

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多层次救助体系将按照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把困难群众精准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全体公民等不同类型,实施不同的救助帮扶措施。以设区市为单位,低保标准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调整,形成标准衔接、梯次递进、层次分明的救助标准体系。

规划明确,到2025年,江苏省全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把“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充分运用到社会救助领域,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动态监测,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当前,各地正在推行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今后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办、移动办、掌上办、全城办”。以临时救助为枢纽的“急诊救助”模式将更广泛地推广开来,发挥“救急难”作用。社会救助内容也要从单纯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用温情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为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规划特别明确,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搭建“1个租赁服务指导中心+N个社区租赁服务点”服务网络,引导康复辅助器具龙头企业开展示范性运营。

更有活力:

为省域治理现代化集聚力量

截至“十三五”末,江苏省登记社会组织超9.7万个,约占全国登记社会组织总量的10.8%,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社会组织在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登记社会组织共吸纳82万人就业;社会组织参与脱贫帮扶项目5447个,累计投入资金22.1亿元;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围绕疫情防控募集资金17.4亿元、物资折价5.4亿元;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企业减免会费、服务性收费约1.5亿元。

“十四五”时期,江苏省将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发展从“数量增长”转为“质量提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社会组织的基础上,江苏省将健全评估激励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确保到2025年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数量占登记总量的比重由目前的29%提升至50%以上。

同时,江苏省将促进社会组织更广泛地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援疆援藏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要活动,实施“双百计划”,扶持百个社会组织优质公益服务项目,发展百家品牌社会组织。

到2025年,全省要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10万人,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实行全科服务模式的社区覆盖率达90%。同时,全省每年还要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达到90%。

利益最大化:

为1398万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确立全社会重视儿童福利的发展理念,达成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共识,在关爱保护好14.7万农村留守儿童、全面保障好63.5万困境儿童生活、就医、就学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努力为全省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规划要求,江苏省要在2022年修订《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适时出台《江苏省儿童福利条例》,推进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服务内容由托底保障向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和健康发展拓展。

江苏省将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家庭履责、社会关爱的儿童福利机制,强化政府兜底作用,督促家庭履行法定责任,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形成关爱儿童成长的合力。

江苏省将统筹孤儿保障、困境儿童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分类施保。政府监护兜底是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一项新的职责,江苏省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建设基层专业队伍,履行好法律规定的民政部门收留抚养、临时监护、同意监护、指定监护等职责。

规划明确,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岗位津贴要及时落实。设区市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县(市、区)要建有儿童福利机构或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要建有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服务等工作。村(居)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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