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十大行动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江苏民政“十四五”规划出炉 | |||||||
| |||||||
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面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8月27日,《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出炉,一系列目标明确列入规划纲要,多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改革举措加入进程,多个实实在在的“民生大礼包”将为江苏百姓幸福生活“加码”。 八大重点改革创新举措 对标10个专栏行动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规划共11章48节,设置20个发展指标和10个重点行动专栏。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分不同业务领域提出了八大重点改革创新举措,着力打造江苏民政品牌,主要包括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基本民生保障管理服务转型升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保障”机制、创新慈善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能动善治”机制、创新地名“净化”机制、创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及模式。 记者注意到,为了推动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6+1”体系落细落实,帮助全省各地找准工作抓手,规划专门设置了10个专栏,确立十大行动对接落实重点任务,分别是底线民生保障提升行动、养老服务“兜底”“强基”“提质”行动、社会力量“爱润青苗”专项行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行动、社会工作“牵手行动”、美丽和谐社区建设推进行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康复辅助器具“辅佑康健”行动、“逝有所安”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智慧民政”建设行动。 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 养老服务更优质 江苏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根据最新公布的“七普”数据,我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超过1850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1.84%。围绕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核心功能,通过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开展子女亲属护理技能培训、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设置家庭“养老顾问”、开展短期照料“喘息服务”等方式,给予家庭养老相应的政策扶持,让居家老年人享受稳定、规范的养老服务。 为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介绍:“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将新建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老旧小区养老设施补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切实规划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空间;科学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十四五’时期实现城市街道和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具备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让养老服务更加可感可及;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物业+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 三社联动’等创新机制,缓解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不足矛盾。” 一系列目标列入规划纲要,为江苏养老服务“强基”“提质”: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70%,培育65家以上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 推进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 儿童关爱更专业 “家家有孩子”,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江苏是儿童大省,共有1403万儿童,约占江苏总人口的17.4%。全省共有困境儿童63.5万人,留守儿童14.7万人,困境和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5.6%。 为构建完善有江苏特色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介绍,2022年修订《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适时研究出台《江苏省儿童福利条例》,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机制,逐步推进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服务内容由托底保障向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和健康发展拓展,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扎实推进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十四五”末,在设区市一级,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在县(市、区)一级,要建有儿童福利机构或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到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政策宣讲、提供关爱保护,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广大的儿童群体。乡镇(街道)一级,要建有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服务等工作。在村(居)一级,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的爱心场所。 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 困境救助更温情 社会救助是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 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将困难群众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全体公民等不同的圈层,实施不同的救助帮扶措施。 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设区市为单位,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 1.3 倍调整,形成标准衔接、梯次递进、层次分明的救助标准体系。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依托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此外,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行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办、移动办、掌上办、全城办”,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效能。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