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暨“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视频会议召开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30浏览次数:

8月30日,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暨“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视频会议在宁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视频会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推进举措,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戚锡生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

吕德明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折不扣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总体实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一是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深化学习悟原理,便民为民出实招,培树典型抓示范,创新形式促深入,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二是扎实推进省政府六项民生实事,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着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有序;三是着力深化温情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婚俗和殡葬等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民政服务“跨省通办”,重点改革举措稳妥有力;四是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有序清理不规范地名,专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五是自觉以对人民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疫情防控等工作,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吕德明指出,今年只剩4个月工作时间,能否接续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能否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开门红”,对于开启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面临很多的挑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心、保持定力,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节奏,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他强调,要将惠民利民实事全面落实到位,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责任化”落实的方法,突出重点、聚焦关切、常态长效办实事,努力把实事办到老百姓心坎上。要在服务发展全局中体现政治担当,着眼于促进共同富裕,更好发挥公益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着眼于实施积极人口政策,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着眼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社区治理创新;着眼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贡献民政力量。要将重大专项活动办出江苏水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承办好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长三角民政论坛,举办好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第十届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第二届江苏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第六届江苏慈善奖评选、第三届江苏慈善论坛等活动,确保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影响。要巩固保安全护稳定良好态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持之以恒抓实安全生产,全力以赴确保信访稳定。要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相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紧从严,以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吕德明指出,省市“十四五”民政规划编制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民政部和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任务要求,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任务顺利实施、全面落实。要紧紧围绕推进江苏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时代主题,不断丰富民政工作人本、法治、协同、智慧的时代内涵,把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关键指标,有的放矢抓落实。要牢牢抓住高质量现代民政“6+1”体系建设的发展主线,抓紧重点工程,抓好要素支撑,纲举目张抓落实。要强化责任传导,坚持滚动实施,突出点面结合,跟踪评估问效,环环相扣抓落实,推动规划蓝图一年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成为美好现实。

吕德明总结了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民政系统齐心战“疫”工作情况,对做好下一阶段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他强调,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始终保持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心态,增强敏锐性和执行力,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要始终压紧压实民政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人人同防”“内外同防”,结合疫情形势,细化实化更为科学精准的防控指南,完善各项措施,堵塞病毒入侵的一切通道。要坚持问题导向,规范防控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全方位增强民政服务机构防控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五社”联动防控工作机制、途径和平台,高效汇聚“五社”资源,更好助力基层防控。要格外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全面排查和主动发现,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服务。

会上,南京市、徐州、泰州、无锡市新吴区、常熟市、盐城市盐都区等6地民政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在省厅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