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1-00138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社会组织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1-06-2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1〕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1-00138
分        类 办理结果公开 社会组织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1-06-2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民案复〔2021〕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8-09 17:10      浏览次数:    字号:【


丁卫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改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关注与重视,您在提案中指出了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释放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等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积极采纳并付诸实践。

 一、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从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基地孵化等方面着手,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社区治理。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51号),明确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公益创投、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2018年省民政厅出台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苏社管〔2018〕24号)明确提出,加强资金扶持力度、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自2012年起,省民政厅持续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截至2020年底,省本级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8亿余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面向基层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救助帮困服务、为青少年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予以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长,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整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面临不少问题挑战,与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直接登记,依法降低登记门槛。指导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具备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成为我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赋予合法身份。探索分类登记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省民政厅研究制定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程,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规范,为释放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提供政策指导。

二是加强品牌建设,促进良性竞争。一方面,鼓励各地通过服务项目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打造一批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形成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和项目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方式交由综合实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承担,促进社会组织加强自身造血能力建设,提高竞争力,形成良性社会组织竞争生态圈。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方面,从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角度出发,政府部门着重做好方向引领、资源协调和专业指导等支持工作,不干预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等组织自身发展;另一方面,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角度出发,通过建设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孵化基地等枢纽型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全自身功能、提供专业服务和满足多方需求。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发挥社会治理效能。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鼓励街道(乡镇)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当地优秀人才领办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鼓励企业、基金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用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一激励措施,引导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建立互惠共赢的良性发展关系。

五是加强党建引领,完善自身建设。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责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主动服务理念;强化社区社会组织规则意识,健全规章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宗旨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推动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平台作用,倡导社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自律管理。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期待您一如既往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储涵秋

联系电话:025-8359064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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