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擦亮为民爱民底色 描绘高质量发展蓝图——江苏民政“十四五”规划为百姓幸福生活加码
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日期:2021-09-01浏览次数:

8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并解读《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这份共11章48节近3万字沉甸甸的规划,科学制定江苏民政事业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爱民之心、为民之责、奋进之笔,勾勒出幸福民生新图景,描绘出高质量发展新蓝图。

“四个民政”、“6+1” 体系、十大重点行动

描绘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

“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新的重大使命。规划充分体现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紧紧围绕推进江苏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时代主题,科学把握促进共同富裕、实施积极人口政策、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适应现代科技快速发展等新要求、新趋势,描绘了未来发展的新愿景、新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5年,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协同高效、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明确到2025年“高质量发展的兜底保障更加有力、高效能治理的基层活力充分激发、高品质生活的社会服务更加多元”的发展目标。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十四五”时期,江苏将着力打造“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协同民政”“智慧民政”,系统构建完善高质量现代民政“6+1”体系,包括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专项社会服务等6大业务体系,以及以法治保障、专业人才、智慧管理为核心的支撑体系。

为推动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6+1”体系落细落实,规划设置了20项定量指标。这些指标突出体现群众需求、托底保障、攻坚克难。

为帮助全省各地找准工作抓手,规划还专门部署了底线民生保障提升行动、养老服务“兜底”“强基”“提质”行动、社会力量“爱润青苗”专项行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行动、社会工作“牵手行动”、美丽和谐社区建设推进行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康复辅助器具“辅佑康健”行动、“逝有所安”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智慧民政”建设行动“十大行动”,对接落实重点任务。

规划把群众和基层“所盼的事”,作为“十四五”时期江苏民政“要干的事”,提出了重点改革的八大创新举措。包括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基本民生保障管理服务转型升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保障”机制、深化慈善供需精准对接、健全村(社区)“能动善治”机制、实施地名“净化”行动、创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以改革成果,释放民生红利。

原居养老、社区安老、机构托老

满足1850万老人多层次养老需求

江苏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超过1850万人,老龄化率达21.84%。

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式,为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积极构建“原居养老、社区安老、机构托老”三位一体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将立足于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核心功能,促进子女亲属切实履行赡养、抚养、扶助等法定义务,增进亲情关系与代际和谐。”据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介绍,政府将通过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开展子女亲属护理技能培训、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培育设置“养老顾问”、开展短期照料“喘息服务”等方式,给予家庭养老相应的政策扶持,让居家老年人享受稳定、规范的养老服务。

“在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方面,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空间,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十四五’时期实现城市街道和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林莉表示,江苏将大力发展具备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并积极推广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物业+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等创新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此外,规划提出将持续强化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十四五”末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70%。同时,积极推进将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和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稳定期生活照料、康复期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全周期健康养老服务。

四级联动提升服务人员水平

共同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家庭的幸福、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江苏省共有1403万儿童,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7.4%,其中困境儿童63.5万人,留守儿童14.7万人。

当前,江苏面临“少子化、老龄化”的省情,规划着力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体系。

“我们将加强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服务有关政策创制,修订《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适时研究出台《江苏省儿童福利条例》,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机制,逐步推进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服务内容由托底保障向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和健康发展拓展。”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介绍道。

同时,规划明确要夯实家庭的基础地位,发挥社会的主体作用,履行好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市场作用。

“今年8月底前,江苏已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涉及36个部门,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未保协调机制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孙才洋表示。

规划还提出推动未保硬件设施和服务队伍建设。

——在设区市一级,至少要建设一所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成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向所有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辐射。

——在县(市、区)一级,要建有儿童福利机构或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政策宣讲、提供关爱保护,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广大儿童群体。

——在乡镇(街道)一级,要建有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由专业社会组织运营,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服务等工作。

——在村(居)一级,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的爱心场所。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实现基层有人办事。

标准衔接、梯次递进、层次分明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是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

规划提出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我们将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将困难群众划分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不同的圈层,实施不同的救助帮扶措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王凤霞介绍道。

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设区市为单位,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调整,形成标准衔接、梯次递进、层次分明的救助标准体系。

此外,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行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办、移动办、掌上办、全城办”。完善以临时救助为枢纽的“急诊救助”模式,发挥“救急难”作用。积极推行“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为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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