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对《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行了修订,省民政厅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于2022年9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天。
截止2022年10月22日,未收到反馈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