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民政厅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于2022年11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天。
截止2022年12月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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