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动员慈善社工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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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我省慈善社工力量科学、有效参与疫情防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全面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抓牢抓实,有效整合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资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慈善社工力量应有作用。 二、组织有序参与。各地民政部门要制定慈善社工力量参与疫情防控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告或指引等方式,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防控工作中。督促广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有序、科学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慈善的资源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志愿服务的人力优势和“五社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提供服务。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做好确诊患者及其家属、隔离人员、一线工作人员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关爱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远程服务方式开展服务,做到赋能增效而不添乱。要明确服务重点,重点做好链接防疫和救助物资,协助做好核酸检测人员登记、秩序维护、宣传引导等,积极参与纾困解难、健康关爱、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服务。要注重效果,根据地方实际需要,有序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捐助慈善物资,精准提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采取适当方式开展专业培训和督导,提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 四、注重自身防护。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强化自身防护管理,落实疫情防护措施,落细落实服务场所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暂停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服务项目以及线下培训、展会、论坛等活动。 五、强化组织保障。要千方百计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为一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工作人员提供保险等保障,及时做好志愿者服务时长登记等工作。要积极调动慈善社工力量,有针对性地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减压释负等服务。要做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家庭关爱服务,对其家中的老人、未成年人、病人、残疾人等给予关爱帮扶,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各地在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积极发掘在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凝聚提升正能量。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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