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间——省民政厅连线解读疫情之下民政保民生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2-04-13 18:21   来源:江苏卫视公共•新闻频道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2日,江苏卫视公共•新闻频道大型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保市场主体 保就业 保民生”,省民政厅副厅长戚锡生接受“云连线”,在线对民政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答疑解惑。


综合运用救助政策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网友提问:我是个外地人,因为疫情滞留在江苏,这两年工作不稳定,也没攒下什么积蓄,万一丢了工作又没了收入,我该怎么办呢?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戚锡生:面对今年以来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省民政厅重点对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特殊困难群体、失业人员、外地滞留人员进行排查,综合运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及人员,开展先行救助。对因疫情滞留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地人员,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全省因疫开展临时救助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10.67万元,发放救助物资折款1028.63万元;对8.59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1487.62万元。


聚焦“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

不让疫情隔离关爱

 


新申请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对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暂不办理退出工作。

对因疫情影响居家隔离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高龄和失能空巢独居老年人,要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关爱帮扶机制,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探视、精神慰藉、基本生活照料等关爱帮扶。

 

对父母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根据认定情形及时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并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明确监护人并落实监护责任。

 

受疫情冲击,我省养老机构普遍收入减少、成本增加,服务和运营受到严重影响。为稳定养老服务行业预期,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判,及时出台了养老机构纾困政策,对民营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这一次补贴的对象为全省在民政部门备案、由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两个因素,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对小微型养老机构补贴不足5万元的,最低按5万元发放。补贴资金由省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合计1.4572亿元。其中,省民政厅、财政厅已下达省级专项资金48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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