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4-08 21:11   来源:厅区划地名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等六部门《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

通知明确了2022年地名文化遗产评定范围为专名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的古城(包括市级、县级古城)、古镇、古村落,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时间和评分指导标准。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牵头做好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主动会同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方志办等部门,建立本级地名文化遗产联合评定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评定工作。要严格落实申报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开展深入、细致的论证和评估,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结论,评出一批社会公认度高、具有重要传承保护价值的地名文化遗产。要把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推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抓紧抓实,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级评定工作。要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通过编制保护名录、设立碑牌、拍摄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切实发挥评定工作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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