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是什么,有哪些支持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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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各级社会组织要把参与乡村振兴作为履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助力省内和对口支援协作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是什么?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包括:参与省内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东西部协作和援藏援疆。广泛发动社会组织重点帮促丰县湖西片区、涟沭结合部、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石梁河库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6个片区,黄桥、茅山等革命老区,以及省内12个重点帮扶县区和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动员有实力、有意愿的社会组织,与陕西和青海两省26个县开展结对帮扶,并持续在西藏拉萨市、新疆克州和伊犁州、青海海南州等地区实施社会组织“牵手圆梦”行动。 二、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有哪些支持举措? 各级民政部门讲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对口办共同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等类别的公益项目。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同时,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创优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并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宣传等方式,营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十四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和对口办在全省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开展“千社进乡村、携手共振兴”专项行动,启动一批社会组织领域帮扶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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