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春烈士墓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类别】遗址纪念地和建筑物

【地名来历含义】张应春(1901-1927),江苏早期妇女运动先驱。1927年4月10日深夜,张应春不幸被捕,旋被残忍杀害。1955年1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追认张应春为烈士。1986年,在其烈士墓西侧新建张应春纪念室。1992年4月,纪念室改为纪念馆。

【红色文化内涵】张应春(1901-1927),江苏早期妇女运动先驱。在柳亚子、侯绍裘协助下,张应春在上海创办《吴江妇女》并任主编,积极推动妇女解放运动。1927年4月10日深夜,张应春不幸被捕,在狱中,她英勇顽强,坚持斗争,严刑逼供时,她只回答“我是共产党员”这一句话,表现了共产党人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崇高气节。1981年,北厍乡党委将不足30平方米的墓地扩展为1052平方米。1986年,烈士墓西侧新建张应春纪念室。1992年,纪念室院内立张应春烈士汉白玉半身像,像座正面镌刻着张爱萍将军的题字“张应春烈士永垂不朽”。同年4月,纪念室改为纪念馆,由陆定一题写“张应春烈士纪念馆”匾额。之后,墓区向南扩展,总面积达7030平方米现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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