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以厅务会学法形式 深入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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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省民政厅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工作方案》,6月2日,省民政厅以厅务会学法形式,组织厅领导班子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措施规定。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提升了地名管理定位,明确了地名管理范围,理顺了地名管理体制,规范了地名管理程序,强化了监督保障措施,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地传承地名文化,持续做好新时代地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细化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规则,切实提升地名管理能力;要完善地名规划编制,规范标准地名使用,大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要强化地名文化保护,加强老地名的保护传承,不断提升地名规范化水平和文化内涵,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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